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由谁签名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5/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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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关于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由谁签名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由谁签名
1、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八条
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制作说明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指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时,行政部门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部门需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在填写该份文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抬头一栏中应写清具体的有执行权的人民法院的名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所以,应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在正文和相应空格栏目中应写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复议决定的名称以及文号。
3、附件材料部分。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复议决定书,以便人民法院了解当事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的事实。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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