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义务出多份消费明细与诊断证明吗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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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如果自己遭遇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需要住院的,出院后需要拿着医院的消费证明去找对方赔偿。那么,医院有义务出多份消费明细与诊断证明吗?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有义务出多份消费明细与诊断证明吗
没有义务,医院的证明只有一份,但是当事人可以复印几份,然后拿去医院盖章。
疾病诊断证明书样本一: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 ____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工作单位/家庭住址:________
检查结果:________
诊断意见:________
处理建议:________ .
医生签名: ________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备 注:
1、本证明仅反映患者就诊时(或就诊期间)的情况
2、涂改或者未盖病情证明章无效。
(病情证明章)
疾病诊断证明书样本二: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单位 ________
门诊或住院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病情摘要:________
诊断:________
医嘱及建议:________
注:1、未盖本医院公章无效。
2、涂改无效。
3、只作疾病证明,不得作其它证明使用。
科医师
年 月 日
疾病诊断证明书样本三:
姓 名________
医保证号________
主要病史及治疗经过
诊断部门________
意见________
县医保专委会意见
性别________
年 龄________
人员类别________
单位名称
医师签字: ________年 月 日
医师签字:________ 年 月 日
(章)
年 月 日
县医保中心审批意见
审核签字:________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年 月 日
注:⒈此表由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机构相应专科副主任以上的医师填写。
⒉“主要病史及治疗经过”应简要记录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和治疗经过。
⒊“诊断部门意见”一栏要明确疾病的名称、分期、分型及并发症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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