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合同质保期为多长时间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5 0:00:00 15 人看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工程的质保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的质保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建设工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需要进行维修,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建筑类合同质保期为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工程的质保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的质保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需要进行维修,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主体的质保期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相同,防水工程质保期为5年,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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