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买卖合同怎么约定期限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6/10 0:00:00 19 人看过
试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财产性质、交易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最优的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关于试用买卖合同怎么约定期限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试用买卖合同怎么约定期限

1、试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财产性质、交易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最优的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二、买卖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管辖

1、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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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邵阳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自大学期间便进入当地知名律所实习,十几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案件经验。擅长婚姻家庭纠纷。自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坚持庭前做好调查,庭后坚持跟进,为当事人做好案件分析与案后建议。每年代理的离婚案件有相当一部分调解成功或起诉一次即成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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