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应约代表合同生效吗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 0:00:00 10 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承诺应约代表合同生效仅存在于不需要通知的承诺情形,如果承诺需要通知的,承诺需要到达相对人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作出的承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了变更,属于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一、承诺应约代表合同生效吗

通常情况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生效,但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作出承诺的行为时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指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在不需要通知的情况下,承诺应约后合同立即生效,但是如果需要进行通知的,承诺需要到达相对人时合同才能生效。通常情况下,如果承诺变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属于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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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中共党员

邵阳市律师协会工会联合会委员

新邵县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志愿调解员

曾担任新邵县家庭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曾担任湖南九州心理咨询有限公司法治课讲师

 

主要业绩

执业十年办理民商、刑事案件共计350余件

担任多个村居、个体、企业法律顾问

成功办理中铁二十三局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民商案件

成功办理多起高危家暴、群体疑难案件

开展十余场法治宣传讲座和“反家暴”专职讲座

曾担任新邵县公安局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律师兼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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