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6/9 0:00:00 20 人看过
没有,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如下: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关于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

1、没有,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多长时间

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四,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跟私人老板没有合同怎么讨工资
付出的劳动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破坏军事通信罪怎么认定
特邀律师:
chenjy1234律师

擅长

  •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哪个部门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哪个部门

    2022-05-1321人看过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规定包括: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哪个部门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对未成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对未成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2022-06-1726人看过

    对未成人应按照下列规则来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至十八周岁,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则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关于刑对未成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2-06-1019人看过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下结案的,若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22-05-1826人看过

    对于滥伐林木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标准为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行为人还需赔偿损失。关于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哪些

    2022-05-1321人看过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的行政处罚时,被处罚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必须举行听证。关于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