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3/29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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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关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什么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什么
1、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二、行政案件证据规则有哪些
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示解决该项争议,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认为符合受案条件者,决定立案处理。故此,原行政争议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构成,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问题,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端,它决定着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享有诉权,国家审判机关是否取得对某一特定案件的审判权。因此,正确认识行政案件的属性,从而判定某一特定行政争议能否立案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很显然,这四个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人民法院依此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从而判定行政案件是否成立。
从某个程度而言,当行政争议上升到行政案件,意味着矛盾的深化,如何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不仅是国家的事,更是人民群众的事。人们在不断提高维权意识的同时,也应该理智维权,切莫滥用社会舆论,制造事端,和平维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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