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营销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1 21:50:00 375 人看过
律师如何营销 一、律师如何营销 1、在社会上有人说我们是假冒的,我们就必须要弄清楚真伪。 假冒的概念和含义并不仅限于假冒产品,还应当包括假冒技术服务器或者其他非正规的手段。 比如广告宣传、夸大宣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 假冒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也同样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习、运用最常见的方法来进行营销,让自己变得越做越好,现在很多人都知道打官司需要请个好律师,而且要花钱聘请律师也是可以节省很多开支,但这些钱根本不能算作费用,因为没有经验,你要想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只有通过合理的渠道去收集整理资料,才能获取更多的案源和机会。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什么叫做假冒注册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物核心区别甚至完全相同的商标,或者拼装假冒该商标的商品的;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3)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又将其加工甚或提供代销的; (4)违反国家强制性法规,未经注册商标主管部门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原物核心区别甚至完全相同的商标,或者在同一种文字材料上再次加印或者涂改,总面积达到五平方米以上的; (5)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6)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又将其加工或者提供给另一个人,数量达到六甲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医院临床医学专业的范围内的; (7)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已经注册了某种药品、保健品或者药品尚未注册的。 (8)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类上加印或者涂改,总共有两个以上注册商标,且数量均达到了前面三个数额的百分之四十; (9)其他足以严重危害公序良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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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全日制),被评为2009年度优秀研究生,另获得华中科技大学英语专业双学位,研究生毕业以后在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10年,任仲裁庭庭长,并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现担任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