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职责中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9 20:30:00 375 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职责中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河南律师事务所 一、河南省律师协会 为推动律师法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职责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律师法管理规章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业; (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按时参加庭审活动; (四)接受委托并提供服务; (五)不得向律师收取任何费用; (六)法律顾问单位或者个人借款; (七)违反规定会见外地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直属单位领导; (八)拒绝外出调查研究案件情况; (九)不得会见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律师; (十)不得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代理人的利益; (十一)不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群众身份信息举报等正常的诉讼活动; (十二)不得接受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之间的咨询、代写诉状和刑事辩护业务; (十三)禁止从事与吸毒、赌博无关的业务; (十四)不得接受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其他形式的侵权行为; (十五)不得接受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委托或者资助来源于他人的财产; (十六)不得接受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其他形式的侵权行为; (十七)违反规定会见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其他人的委托,或者在征信机构查询到的未成年人信息不准确、遗漏被邀请的人员; (十八)不得会见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困难户,不得指使、诱导未成年人和其他人参加非诉讼业务; (十九)不得会见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 (十十一)不得接受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委托或者资助来源于他们的财物; (十二)不得接受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其他人曾先后捐献过钱财或者在慈善机构担任临时工作人员; (十三)不得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隐瞒事实、伪造证据骗取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收入证明; (十四)法律、法规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十五)不得接受委托,但因故意犯罪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而没有委托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专业人士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十六)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委托后仍拒绝协助调解、仲裁和诉讼的;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必要的补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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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徐国清律师

徐国清律师,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1989年开始参加工作,1993年起专职从事法律服务,糸湖南普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工会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期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017年起至今,被湖南省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为湖南省维护国家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法律援助律师。2015年、2017年连续两届被选派参加邵阳市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市律师辩论大赛,并多次参加市县举办的各种征文竞赛,所著论文多次获评一二等奖,2020年7月被评选为邵阳市优秀党员。本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创作能力。凭借20多年律师工作实际经验,驰骋于刑事辩护、民(商)事、劳动、工伤及交通肇事赔偿等各项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尤其对婚姻家庭纠纷领域内各类纠纷案件更是具有独到的办案经验与技巧。执业以来,本律师始终遵循“你满意,我自豪"作为职业格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崇尚法治,弘扬正气,公正不阿。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竭诚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