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的程序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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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的程序
一、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的程序
1、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首先,当事人要写好仲裁申请书,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根据对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最后,在此过程中,双方可以就仲裁结果达成协议,签订合同。 之后,根据律师回复的信息来确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和具体工作内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
1.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组织机构。
2.仲裁委员会主持下列职能:(1)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监督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开展,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利情形;(4)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指派或聘任律师,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提供服务;(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议不予受理的案件,应当自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6)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将案卷和证据移送给仲裁委员会;(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期限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执行。
3、对仲裁委员会的组成部分进行实质性审查。 (1)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仲裁庭的主持机构,它负责对仲裁进程的监控与管制。 (2)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它的主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的办公机构。
4、劳动仲裁委员会承担的义务:(1)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得以维护;(2)保证劳动者的利益不受侵害;(3)保证劳动者在仲裁活动中的权益得以实际维护;(4)保证劳动者的利益不被影响;(5)保证劳动者在仲裁活动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6)保证劳动者在仲裁活动中的义务得以维护,从而使劳动争议仲裁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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