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律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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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一般是指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日前后都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请,法规中对于申请的条件也做了明确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律师
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调解委员会或者行政复议机构的代表性组织。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章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律师可以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状,有关单位应当支持本案的劳动争议调解书。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程序: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劳动争议申请后开始进行调查,并依职权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
2、调查完毕,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3、调查结束,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裁定如下:
(1)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对裁定不服,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再审,也可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起诉讼;
(3)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继续对裁定进行调解。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天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办理了仲裁手续而又没有异议的,可以直接移交处理;被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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