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4:40:00 375 人看过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林肯律师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延长开庭时间,由公安机关交办人员传唤至相关场所让其出示证件。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刑事案件立案程序 1、人民法院立案后,经过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应该决定受理并且立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这说明立案与否与案件性质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2、对立案材料的接收和使用是必须的。 对立案材料的接收和使用,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对立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而无隐瞒和疏漏的行为。 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财产状况,也就是公民的名誉等方面的水平。 对立案材料的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 对立案材料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整个工作的效率和统一性。 3、立案的前提条件。 立案材料的使用既表现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正确地接待人民群众,亲眼看见他们来来往往,肃静肃穆,具有较高的人文气息,又能体现人民法院的政治局势和外部环境的稳定。 同时,还要满足对立案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协调性。 4、立案的形式条件。 立案材料的内容包括立案的目标、立案的结果、案件的处理结果和诉讼请求,这样才能达到立案的初衷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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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律师 邵阳

唐慧律师,毕业于湖南文理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并于毕业当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湖南方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尤其是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民事诉讼类案件,同时兼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业务,撰写、修改各类非诉讼法律文书,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处理法律事务。办案风格亲切耐心,待人以诚,立世以信,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坚持对民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各类法律研究,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办事认真负责,秉承有问题解决问题,有矛盾协调矛盾,有困难克服困难执业理念,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