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费标准是多少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3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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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费标准是多少
广东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粤价[2002]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二审案件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每件8006000元;
2、涉及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4%-5%;
3、涉及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包括100万元)3%-4%;
4、涉及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2%-3%;
5、涉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1%-2%;
6、涉及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1%。
三、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但在100万元以下的:每件8006000元;
2、涉及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争议标的低于1000万元比例计算收取;
3、涉及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
1、为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提供建议;
2、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的法律讨论,起草、修改合同或章程,起草、审查修订合同文书;
3、应邀对合同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就公司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向法官咨询;
5、解答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6、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制作调解笔录并向被授予专项法律顾问资质的单位索赔;
8、代理参加信访,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组织的监督检查;
9、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活动,处理各类纠纷;
10、代理申请仲裁,提出异议;
11、参加调解、仲裁或者仲裁机构的指派或要求;
12、代理执行案件,接受委托,办理执行手续;
13、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或者仲裁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五、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原《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价[2006]54号)第七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促进律师依法履职,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现将广东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工作要点略述如下:
一、坚持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为辅的原则。
二、完善律师执业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执业管理规定,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律师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诚信守约经营。
四、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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