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0 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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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委托,自行开展以下业务: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二)代表民事诉讼的各类诉讼活动;
(三)代表刑事诉讼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四)代表侦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执行职务;
(五)代表检察院、法院提起公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六)代表基层群众性诉讼主张权利。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办理过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按照本章规定接受委托后,可以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司法机关审批。
第五十九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期限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障碍没有委托代理人的除外。
第五十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制定并报最高人民政府同意。
政府制定、发布的涉及企业工商管理服务和社会影响评价等重要法律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1倍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费用数额。
第五十一条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经批准,可以参照哈尔滨市律师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十二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未获得委托人认可的,可以就该合同争议向委托人请求解决。
二、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费的程序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如果双方对律师服务质量都达成了共识,那么接下来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承担律师费的交纳,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则将免于承担律师费的赔偿责任。 比如:双方签订的是《合同鉴证书》或《鉴证结论书》,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提供真实可靠的鉴定结论。
2.律师事务所接到委托后,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委托代理人和律师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3.委托人收取律师费后,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支付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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