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6 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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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1)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非诉讼法律文书;
(2)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类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件100020000元。
二类中高级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关于调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第五条省直各部门会同省司法厅制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统筹管理,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第六条省属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可以将符合政府指导价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布。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做好前期摸底工作。
第七条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第八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
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
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
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
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
6.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参照上述收费标准的浮动幅度。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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