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在线预约

>

缺少关键证据,看律师如何反败为胜

发布者:杨米丹 律师|时间:2020-12-31|148人看过

缺少关键证据,看律师如何反败为胜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李某经朋友王某的介绍,承揽了广告加工项目。项目完成后,王某却不支付费用,声称广告是给广告主赵某的公司做的,让李某去找赵某要钱。李某向赵某讨要制作费用,却被赵某拒绝,说没有委托李某制作。李某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任何与对方签订的文件材料,直至2019年7月,李某仍未拿到制作款。

审理过程:

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通过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补充材料的质证、结合对原被告三方(两位被告)的询问核实,基本还原了案件事实。法院认为,原告虽未与两被告签订书面合同,亦未与相关方形成书面的对账文件,但根据当事人陈述及已经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涉案广告制作项目系由被告王某与原告联系、布置工作、核对账目。且被告王某确认案涉项目的欠款数额,故法院对李某主张的数额予以确认。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向原告李某支付欠款的主体为何。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李某、王某均未举证赵某曾向李某支付过款项,在王某未能举证其行为系代表赵某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李某与王某的合同关系成立,由王某与李某承担相应的合同关系义务。故判决如下:

1.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561289元及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由王某承担。

办案方略:

本所律师接受原告李某委托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本案事实不算复杂,但证据不够充分、时效存在风险,很有可能被驳回诉讼请求。根据这个特点,张律师制定了以下诉讼策略:一.虽然合同的权利义务相对方应为王某,但同时将王某、赵某作为共同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引导两被告确认案件事实,与我方现有证据相呼应,增加法官的内心确信;二、重点举证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对方提出时效抗辩。

在庭审过程中,这两点策略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因我方准备充分,被告赵某提出的时效抗辩没有被法官采纳。同时,因为两被告在庭上的陈述与我方证据能够对应,法官采信了我方的主张,基本确认了我方陈述的事实。我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了支持,案件结果与预期全部相符。

律师点评

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被告王某应当承担付款义务。但由于关键证据不足,如果王某缺席不参加诉讼或者拒不承认案件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就有被驳回的风险。办案律师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策略,推动案件一直向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好的结果来自于周密策划加上扎实功底。每个案件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律师要“量体裁衣”,选取最佳路径,达到预期效果。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南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0739-735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