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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案大姐独吞梦被打破

发布者:阮少顺 律师|时间:2020-05-06|133人看过

        马某和李某生前育有六个子女,次女已去世。马某生前有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一套,于2013年某镇城中村改造中被拆除。拆迁时,长女未经其它兄弟姐妹同意就自己和某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该协议中被拆迁人仍然是母亲马某。

       其它子女知情后,认为大姐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平等的继承权,于是找到本所。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大姐并没有母亲马某的遗嘱,独自享有遗产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代理了其中的三名子女。

       经法院审理,大姐知道了自己行为是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因此同意和兄弟姐妹们和解,本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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