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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发布者:周翼 律师|时间:2021-12-13|38人看过

近年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发生了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伤残鉴定,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今日,由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告诉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第一, When,什么时间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在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但一般都是治疗终结后,或出院后伤情已稳定时。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第二,,去哪里进行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修订)》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所以,伤残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但一般不建议自行委托,因为如果涉及诉讼对鉴定的结果,对方有可能不认可。如果当事人没有鉴定所的相关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所进行咨询,当事人自行选择相关鉴定机构。如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应当由交警部门委托。(现实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门或法院委托)

第三.What,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申请书;

3、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诊断报告。

4、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How,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护理期、营养期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前约定,评时时机可行时,第1、2可以同时进行)

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每个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鉴定机构不一样,或许程序也未必一样,但是大同小异。

第五:Wait,等多久可以拿到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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