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您的情况
在线预约
发布者:刘细梅 律师|时间:2021-09-14|85人看过
不能,必须是受胁迫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南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0739-721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