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就该集团的律师事务所资源库进行招标。盈科律师事务所再度发挥全体系优势,集中所内优势资源,组建律师团队参加竞标。在短时间内,盈科北京、盈科天津两地律师迅速集结,强强联手,组建了以王龙兴、刘永斌律师为首,李刚、葛磊、李江涛、崔云玲、欧阳黎炯、王风和、肖剑律师为专业领域成员的团队。在盈科总部市场部的统一协调下,积极有效地展开了投标工作。
投标团队以民主讨论决策方式研究投标方案和投标工作事项,真正贯彻实施了盈科体系特有的“集人、集力、集智、集资”的理念。经过半个月的奋战,完成了标书的制作并参与投标。在此过程中,投标团队以集体的荣誉和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打破各专业团队之间的隔阂、集中智慧、同心协力,最终盈科总部凭借丰富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管理、投融资和轨道运营及资源开发的法律实践经验击败了众多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和具备相关专业特长的律师事务所,以无可置疑的优势成功中标。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注册资金400亿元,资产规模已达1800亿元,员工6500余名。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修养管、综合开发为一体的轨道交通发展新主体。
该项目的中标,成为盈科总部市场部在探索和开展重大项目投标业务上的重要里程碑,不仅再一次突显了盈科的规模化优势,更重要的是建立在规模化基础之上的集团化竞争和合作模式已具雏形,使盈科总部市场部可以有效地整合律所各类资源,针对不同法律服务项目的专业特点和属性要求,提供最全面的和最具响应效果的服务方案,以团队方式在行业内重大和有影响力的项目竞争中占得先机、取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