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参加医疗调解,医疗调解时患者需要提供哪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0/17 11:44:32 8 人看过
1. 哪些人可以参加医疗调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加医疗调解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人群:1。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必须是患者、近亲、代理人等近亲共同书面授权。非近亲及非代理人代表不得参加;...

1. 哪些人可以参加医疗调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加医疗调解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1。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必须是患者、近亲、代理人等近亲共同书面授权。非近亲及非代理人代表不得参加;

3。代表及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

4。近亲一般指患者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孩子、兄弟、姐妹。

2。医疗调解时患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调解医疗纠纷时,患者必须保存并提供一些原始文件,包括:

1。医疗费用凭证原件,如:住院结算单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据原件;被保险人出具的医疗费用明细表,如患者原发病的医疗费用金额、因专业过失给患者造成的医疗费用金额、人身伤害后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金额并有被保险人签名并盖章;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医疗费用金额的原始文件。

2。误工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工资收入及因病误工金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按照上一年在京人均工资和误工时间计算。

3。伤残装备费用证明:患者工资收入证明、因医疗误工证明以及所需装备的名称、种类、型号、原始发票;患者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工资、奖金、福利证明;是 工资陪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明、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工资证明。

4。家属证明:患者居住地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家属身份证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患者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5。共同抚养者证明:配偶或其兄弟姐妹等共同抚养者的人数、姓名、性别、年龄等。

6。其他原始单据:交通费收据原件;患者或近亲属住宿费收据原件;调解中心的调解费收据原件;尸检费、鉴定费等收据

这些文件清晰、可识别,没有任何添加或更改;处于补偿期限内;均属于赔偿案件范围、赔偿范围和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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