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信之源律师详解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17-06-27 16:55:00 浏览:-
交通事故频繁多发,原因包括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违反交通规则等,所以大家在平时驾驶车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时开车,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
【案情回顾】
被告人驾驶出租车行驶过程中,碾压躺在路中的男子身上,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被告人驾车逃离现场,次日更换了肇事车辆的前保险杠。经认定:被告人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次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公安机关预交赔偿金2万元,肇事车主预交赔偿金4万元。但由于无法查明被害人的身份,民事赔偿无法进行,被告人、肇事车、保险公司承诺,一旦被害人亲属确定将按有关规定赔付,肇事出租车单位出具了担保书,担保届时按规定进行赔偿。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因而发生致使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毁灭证据,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被告人有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争议焦点】
本案被告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律师评析】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信之源律师表示,被告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种违规行为又造成了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后被告人驾车逃离现场,次日更换了肇事车辆的前保险杠。经认定:被告人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被告人具备交通犯罪的客体要件,这就本罪的犯罪事实。
另外,从犯罪的主观上看,被告人在发生犯罪后有一系列的逃避处罚行为,虽然第二天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但是犯罪行为已经造成,而且又是犯罪的一半主体,符合交通肇事的主观要件,所以被告最终完全成立交通肇事罪的罪名。当然基于被告的自动投案,以及积极努力向被害人赔偿民事损失,所以最后法院给予轻判,缓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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