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规避限购?法院经审查认定,离婚协议书是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0/6 11: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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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逃避购房限制而假离婚,还是因为感情危机而真离婚?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李颖请求撤销“假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不予支持。 ?张强抚养孩子;夫妻俩名下的所有财...
是为了逃避购房限制而假离婚,还是因为感情危机而真离婚?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李颖请求撤销“假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不予支持。 ?张强抚养孩子;夫妻俩名下的所有财产均归张强所有;夫妻俩没有共同债权或债务。协议内容全部由李莹撰写。离婚协议书签署当晚,张强与李莹通过中介签署了在上海浦东新区购房的协议。但由于种种原因,购房协议并未履行。
为此,李颖认为双方离婚是假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给女儿买学区房。李莹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强辩称买房与离婚无关。 一审法院不支持李颖撤销离婚协议书的请求。李莹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不支持李莹依法重新分割夫妻财产的请求。 【据案情】李迎是在被骗的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的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认为,根据李莹的供述,双方因购买第二套房子而提出假离婚。但如果是为了买房,只处理房屋产权归属比较合理,不需要明确夫妻双方的归属。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条款显然对一方不利,因为如果未来双方再婚,根据这份协议,离婚时配偶的共同财产将存在风险。成为再婚一方的婚前财产。 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李颖本人所写。李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于婚姻和财产分割,尤其是协议方面,她应该谨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张强,是一项重要的民事处分。李颖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理并非出于她的真实意思,而是张强的欺诈和胁迫造成的。故该协议中涉及财产处置的条款依法仍然有效。【法律词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人民法院经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文中涉及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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