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8/2 1:09:20 32 人看过
一、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

  一、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二、名誉权的侵权基本要件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

  三、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三)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当我们的名誉权遭受侵害时,大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与不法分子作斗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标签: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学雷锋纪念日前夕 北京公交警方组织数百名“京诚客”志愿者服务地铁乘客
最高检点名“网络开盒” 林某武等人犯罪细节公布
河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德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特邀律师:
邓琼泉律师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

  • 【8点见】警方悬赏追捕台湾居民简文昇、陈顺进!

    【8点见】警方悬赏追捕台湾居民简文昇、陈顺进!

    2025-12-25435人看过

  • 知识产权运营:要热闹更要实效(上)

    知识产权运营:要热闹更要实效(上)

    2025-04-11214人看过

  • 视点|浅析商标不侵权之诉的法律逻辑

    视点|浅析商标不侵权之诉的法律逻辑

    2025-04-11104人看过

    本文旨在初步解析商标不侵权之诉,通过援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有关案例分析,阐述商标不侵权之诉的法律基础和制度适用。

  • 庭审陈述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庭审陈述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2025-04-10370人看过

    【案例】 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而社会评价的前提是侮辱、诽谤语言的“公开”,但这里所说的“公开”与作为民事诉讼司法原则的“公开”是有区别的。前者强调的是特定行为“使秘密成为公众所知晓”这一过程和结果,而后者主要强调的是一种法定的程序规定。“公开审理”意味着当事人可以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意味着司法程序的进行应向社会公众开放,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 锦天城“跨境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税务等问题研讨会”圆满举办

    锦天城“跨境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税务等问题研讨会”圆满举办

    2025-04-09269人看过

    2022年11月4日下午,锦天城跨境投资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及税法专业委员会在厦门分所联合开展“跨境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税务等问题研讨会”。来自锦天城全国多地办公室的律师们齐聚厦门,共同参加本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