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知识产权收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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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6 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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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司法实践中,对于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是比较大的,下面...
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知识产权收益的规定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1-04-25 15:02:00 浏览:285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司法实践中,对于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是比较大的,下面资深北京婚姻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知识产权收益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上述规定中,重点需要关注的是第三项“知识产权的收益”和第四项“继承或受赠财产”。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和特殊性,知识产权能否从一种智力成果转化为经济价值,和产权人具有很大的关联关系,而产权人的配偶并无署名权或决定发表、出版的权利。
1.《民法典》婚家编解释一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作品在出版、上映或播出后取得的报酬,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专利权人/商标权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权/商标权取得的报酬。
2.如果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该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后,该收益都应当属于共同财产。比如书稿已经签约并明确版权费支付时间是在婚内的,而实际收到版权费是在离婚后,那么该版权费应该作为共同财产。
3.如果在离婚时,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则不宜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书稿、绘画完成后有可能会收藏或送人,不能明确是否产生经济收益
。而如果手稿、字画等在离婚前并未出版或被采用,则仅能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归一方所有。
以上就是对于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收益归属的介绍,如果您遇到此类纠纷,可以在线咨询信之源北京律师事务所,我所提供免费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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