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怎么判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23 9:03:14 24 人看过
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的,如果还有夫妻共同的房产,还需要对房子的分割也进行协商处理。那么离婚房子怎么判?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子怎么判   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 …

  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的,如果还有夫妻共同的房产,还需要对房子的分割也进行协商处理。那么离婚房子怎么判?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子怎么判

  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三、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

  男方:×××(简称a),男,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子怎么判“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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