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不规范汉字及成语申请商标注册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12 1:03:27 35 人看过
随着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居高不下,在有限的汉字词库里面通过组合文字创意商标的方法已经越来越困难,因此不少经营者开始尝试将时尚流行...

 随着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居高不下,在有限的汉字词库里面通过组合文字创意商标的方法已经越来越困难,因此不少经营者开始尝试将时尚流行元素与商标元素相结合,将文字进行非常规设计,用充满设计感的“创意汉字”申请注册商标,以彰显其商标的独特创意和个性。因此就出现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吃饭、逛商场、看电影、购物和休闲娱乐时,看到有些文字商标或招牌似是而非,让人无法呼叫。这样的商标在注册申请中被称为“不规范汉字”的商标。
        由于商标申请量与日俱增,我国的商标审查制度也日趋严格,对于不规范汉字商标、不规范成语商标在申请中,大多都会被驳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文字有缺失,仅含有文字本身的一部分,造成不规范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其书写造成错误认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如;申请人商标为“”,规范商标汉字应为:“及茶里”
        2、含有自造字,造成不规范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其书写造成错误认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如;申请人商标为“”,规范商标汉字应为:“留学”
        3、文字缺少笔画,造成不规范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其书写造成错误认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如:申请人商标为“”,规范商标汉字应为:“上卿臻盏”
        4、擅自修改成语,造成不规范使用,易误导中小学生对汉语的认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如:申请人商标为“”,规范商标成语应为“名扬天下”。
        上述举例只是众多不规范商标申请中的小部分,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并不觉得这种商标有什么问题,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新颖独创。可此类特定成语或不规范汉字的使用行为,易使消费者特别是中小学生对特定词汇的认知产生混淆误认,从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的情形,不仅不能获得注册而且还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小编在此,给我们的申请人在设计商标时提供以下建议:
       (1)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中文商标时,若是以标准字体形式展现的,应当尽量避免使用错别字或自造字等不规范汉字;同时,涉及较为通用的字体的使用需避免与其著作权的权利冲突;
       (2)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中文商标时,若是以艺术化设计形式展现的,需对经过设计的标样进行审查,尽量避免改变汉字本身的书写笔画和结构,不要让其完全脱离汉字本身的书写方式,如果申请人想要以不规范汉字的形式来申请,那么小编认为在设计时可以使其整体以图形化形式展现,从而也能规避以“不规范使用汉字”为由而驳回申请的风险。

      (3)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中文商标时,商标标样中含有繁体字或者生僻字时,由于审查员个人掌握的信息有限,在提交商标申请时,申请人应同时提交文字的规范写法、读音、书写方式的出处等资料,避免发生补正或者驳回,延误获权时间。
      (4)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尽量减少擅自修改成语商标,申请人可以发挥想象,自创四字商标。

       总之,商标是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设计产生的标志,但这个标志既要有独创性和显著性,也要具有合法性,才能取得注册并进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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