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如何确定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7 0:00:00 99 人看过
自诉人不得诽谤诬陷被告人。人民法院审查立案时,应当向自诉人说明诽谤诬陷应负的法律责任。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如何确定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百八十七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告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第一百八十八条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证据不充分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由于级别管辖只是解决了哪些案件归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的每一级都有许多人民法院组成,同一级的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仍然不明确。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标签: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我国的拆迁安置房有房屋产权证吗?能够进行买卖吗?
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详情】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修订)
特邀律师:
邓琼泉律师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

  • 刑事案件8大类(立案属于什么阶段)

    刑事案件8大类(立案属于什么阶段)

    2023-02-2171人看过

  • 并案处理是否加刑

    并案处理是否加刑

    2022-01-04108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有并案处理这么一说,就是将被告人相同的案件合并在一起处理。那么,并案处理是否会加刑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并案处理的知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由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解惑。

  • 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的区别

    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的区别

    2022-01-0375人看过

    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的管辖进行了规定,但是有些案件属于交叉管辖,又的刑事案件需要并案管辖,那么军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的区别是什么,关于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 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如何确定

    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如何确定

    2022-01-0798人看过

    自诉人不得诽谤诬陷被告人。人民法院审查立案时,应当向自诉人说明诽谤诬陷应负的法律责任。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 管辖权能移送几次

    管辖权能移送几次

    2022-01-03127人看过

    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司法机关,而这些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各有不同, 比如公安机关就负责抓捕以及侦查而法院则负责审理案件以及判决, 但是与此同时即使同样的司法机关,不同区域不同级别拥有的管辖范围和管辖权也是不同的 ,那么管辖权能移送几次?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