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几年到期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 0:00:00 41 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终止。

一、建筑工程合同几年到期

建筑工程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终止。一般是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合同就到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故当建筑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包人在以下情况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依法索偿:

1、承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实践中时常表现为发包方存在一定过错,承包方擅自停工并拒绝复工的,发包方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因其未能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由于发包人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根本目的未能实现,承包人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可以据此解除合同。

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不仅违背了发包方的签约意志,还极有可能导致发包方对原建筑施工质量的期望要求落空,故而在转包合同或违法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的同时,发包人也可通过解除权来直接维护自身利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终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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