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肖志强 律师|时间:2021-09-18|186人看过
由于购房限购政策的影响,很多夫妻为了买卖房产时能够节省一些税费和贷款利率,会选择通过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来避税。
通常的做法是,如果是为了卖房子,则先将打算出售的一套房产约定给一方,其他所有房产约定给另外一方;如果是为了买房子,则将全部房产约定给其中一方,离婚后再用另一方的名义购买新房。
大多数夫妻在完成房产交易后会再复婚,但是如果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那过户给对方的房产还能要回来吗?
我可以肯定并且负责任地告诉大家:
不!可!以!
为什么呢?
因为,离婚就是离婚,没有真假之分!除非是您俩在家玩过家家,自己画了个离婚证。
只要是民政局发给您的小红本本,那就是真的,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反悔的。
至少人身关系部分是不能反悔的。
关于财产分割部分,法律还是给了救济途径的。
《民法典婚姻家庭遍》司法解释(一)第70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是第二款同时又明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我来解释一下哈,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以后,人身关系部分不能反悔,离了就是离了,你不是我的夫,我也不是你的妻了。
但是对于财产分割部分,如果反悔了,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部分的协议内容。
不过,这个权利有两个前提条件:
第一是必须在协议离婚后一年以内;
第二是必须证明订立协议的时候存在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申请人必须拿出自己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有被欺诈或者被胁迫的证据。
这个基本上,很难。
尤其是为了买房卖房而离婚的夫妻来说,更谈不上被欺诈和胁迫。
实践中双方除了为了买房子避税合意离婚的,还有为了办户口、为了逃避债务等等五花八门的原因来离婚的。
此类案件在实践中基本上也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对于男女双方合意为了买房避税、逃债等违法原因而假离婚的,任何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部分反悔的,都不予支持。
判决书中有一段话写的特别好:“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假离婚的存在,夫妻双方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在法律上双方就不再是夫妻,由此而带来的一些列变化双方都必须承受。
婚姻不是儿戏,以“假离婚”这种不诚信的方式谋取利益,最终可能会因为利益丢掉婚姻。
”
不过近两年来,实践中有些法院会引用“虚假意思表示”的法律规定条款,认为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因此是无效的,从而判定重新分割财产。
对这一观点,高蕾律师是不太赞同的。
在此也提醒大家,即便是万不得已要用离婚来实现自己的某些目的,那也要跟真的离婚一样,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做到公平,该分割分割,该补偿补偿,万一弄假成真,还不至于太被动。
总之,离婚就是离婚,没有真假之分,不能把婚姻法当税法、会计法来用,看起来离婚9块钱,复婚9块钱,前后18块钱可以避掉几万块钱的税,但是这其中的风险,远比几万块高出上百倍。
所有藐视法律的人,终将被法律所藐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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