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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您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并且如此关注女性权益的呢?

发布者:刘洋 律师|时间:2022-03-30|26人看过

其实一开始我并没特别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作为律管处业务指导的负责人,主要工作除了对全市律师业务的指导外,还要负责全市大案、名案、有影响案件的把关。

所以对经济案件、刑事案件法律顾问早已熟稔于心。

当时法律并没有像如今这么完善,但凡出台一部法律,我们就跟着学习,因此刑事、民事、法律顾问、公司法都会,律师几乎都是万金油。

1996年我作为光明日报社的法律顾问,经常处理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如《孙敬修演讲故事大全》一书的著作权纠纷案、黑豹乐队音乐著作权侵权案等。

刑事案件更是我们这一辈法律人的基本功,当时我就代理了沈太福非法集资案中的被告。

这些都是非常有名的案子。

再之后,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让我开始专注婚姻家庭领域。

1996年中央电视台法制节目改版,我受邀担任一档节目的主持人,参与节目制作。

当时的选题大多都是婚姻家庭方面,因为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老百姓愿意看收视率也高。

于是有了《是非公断》这档节目,“郝律师”也就这样被大家所熟知了。

越来越多的人慕名找到我,我也开始接触了各种婚姻类的纠纷,之后就不知不觉地往这方面转了。

当年的婚姻家事案件多为涉外,一是案子当事人为外国人、标的大,人物关系和财产关系复杂,二是私营企业老板居多。

很多案情牵扯到的法律问题都比较前卫,如私人学校产权分割问题,由于没有法律指导意见,解决这类矛盾需要与法官探讨研究,最后成为指导案例。

案件难度的挑战也增强了我的兴趣,我决定向婚姻家事领域转型。

而让我关注女性权益并决定为其奉献一生的更大动力是1995年世妇会与2005年的世界法律大会。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者1.76万人,还有3万人参加非政府组织。

《北京宣言》《行动纲领》不但让我们关注到妇女问题是联合国在社会和发展领域关注的重点,也第一次认识了NGO组织的作用。

这些高规格的大型会议,让我们看到了各国英姿飒爽的女性领导人,看到了她们为消灭贫困、制止战争、制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争取性别平等而奋斗的决心和努力。

2005年的世界法律大会在大会堂召开,会议分为22个分会场。

依稀记得,各国元首夫人和知名女性领导,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婚姻家庭会场。

记者在采访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夫人切丽律师时,就问她为什么会选择婚姻家庭会场,她回答说:“我是女性,我要关注世界范围内对女性的家庭暴力问题,为维护妇女权益,女律师要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那时的我,也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作为中国的女律师,我也有责任去维护女性权益。

之后就不再是简简单单地只做案件代理了,作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事研究会的理事,我开始在这个领域里成立机构、研究问题、著书立说、参与立法,参与典型案例的讨论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在维护妇女权益的平台上呼吁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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