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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作聪明在家立了遗嘱,判决结果却是……

发布者:刘洋 律师|时间:2022-09-01|0人看过

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对其财产所做的处分或对其身后事务所做的安排,并且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

生活中,人们对于附条件的遗嘱是否影响遗嘱效力概念模糊,认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就有效,但事实并非如此。

【儿子自作聪明,立好遗嘱交给父母】? ? ? ?2010年袁先生与李女士在北京市朝阳区阳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却在2014年被打破,这一年袁先生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全家人一起努力还是没能留住袁先生。

得知自己的病无法医治,袁先生有了自己的想法,他在家中立了一份自书遗嘱交给父母保管。

? ? ? ?其遗嘱内容大致阐述:他本人与妻子名下的两套房屋为婚后拆迁所得,一套三口人自住,另外一套出租,因他身患不治之症,看不到救治希望,特此立下遗嘱,希望自己百年后,两套房产均由自己的儿子小袁继承,并说明其妻子不再婚的条件下,按照此遗嘱办理,若妻子再婚则其百年后妻子和儿子小袁均不能继承自己的遗产。

为了保障自己走后,妻子还会替自己尽赡养义务,袁先生生前特意安排父母搬到了自己家中,与妻儿共同生活。

其一方便自己走后妻子照顾父母,其二他还叮嘱父母“看紧”妻子。

【遗嘱被判无效,老人怎能安享晚年】? ? ? ?袁先生过世后,其父母身体每况愈下,2017年初,公婆两人同时因病住院,李女士既要照顾年幼的儿子小袁,还要往返两家医院探望公婆。

两位老人出院后,李女士更是辞去工作,悉心照料二老,但过度劳累的她也因此得了场疾病。

? ? ? ?其实袁先生和李女士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丈夫过世后,李女士也是一心一意的照顾孩子和两位老人,但迫于孩子年幼,两位老人身体衰弱,“一拖三”的家庭“负担”,对于李女士来说已经力不从心。

不久后一次邻居茶余饭后的聊天,引起了李女士家遗产纠纷的大战。

邻居张阿姨就住在李女士家对门,远亲不如近邻两家关系走的很紧,张阿姨也有个与李女士同龄的女儿,看到李女士一个人上有老下有小的忙乎着全家,着实心疼她,于是就提出想要给她介绍个对象,这样还能帮忙分担些家里的琐事。

话音未落,婆婆就火帽三丈的发起脾气,并在此时拿出了儿子袁先生生前所立的遗嘱。

并呵斥到儿媳,你要是想改嫁,我老袁家的财产你一分都别想要!并且此事之后,婆婆对儿媳李女士的态度越来越差,还在李女士对自己进行照顾时处处刁难和考验这个儿媳。

? ? ? ?一段时间的磨难后,李女士实在承受不了“一拖三”的压力,再次累病倒,于是提出了想为二老请保姆的想法,这一提议再次引起了婆婆的强烈反对,并对儿媳李女士讲了不堪的脏话。

遭受委屈的李女士一气之下提起诉讼,要求按法定继承丈夫袁先生的遗产。

? ? ? ?公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就遗嘱附条件,但所附条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遗嘱应被认定为无效。

因袁先生所立遗嘱附加的条件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最终该案件审理后,遗嘱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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