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您的情况
在线预约
发布者:李余锋 律师|时间:2021-11-02|8415人看过
借条
王某某(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于几几年几月几日向李某某借款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元),约定利息为月利XXX(或者是年利XXX),此笔借款的用途为王某某购买房屋,以上本息王某某应于几几年几月几日归还。
若王某某未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李某某可随时要求王某某归还款项。
借款人:
连带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南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0739-722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