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本明 律师|时间:2022-04-28|52人看过
被招聘人员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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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新技术企业招聘 1名资深售前技术工程师,经过人力资源部和售前技术部门的面试,双方一致认定候选人王先生是最佳人选。
于是,人力资源部和王先生沟通了入职的工资,职位,报到时间等。
3月15日,王先生如约报到。
在提供相关资料的时候,王先生无法提供离职证明。
用人部门张经理认为,现在人手紧张,应该尽快让候选人到岗。
没有离职证明,也没有什么关系。
人力资源部谢经理却担心,这样做可能会引起用工风险,但是人确实不好招。
两人也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后来了解到,王先生上家公司因为不想他离职,所以一直没有开离职证明。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人力资源部应该怎么做?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由于王先生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这样会存在用工风险,主要在于王先生是否和其他公司还有劳动合同关系。
人力资源部可以通过和王先生沟通,确认王先生与上家公司并无劳资关系,可以通过背景调查的方式对辅助完成本工作。
考虑到王先生的特殊情况,双方可以签订协议,说明无法出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并说明其应承担的责任。
另外,王先生有权利向上家公司要求开具离职证明。
完成上述工作后,人力资源部是可以录用王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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