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朱大胜 律师|时间:2022-03-29|99人看过
问:既然个体工商户是法定的用工主体之一,那么个体工商户为其雇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强制义务吗?
答:不是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由此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中不包含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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