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卢文哲 律师|时间:2018-04-12|451人看过
以下仅限于实践中片面经验,可借鉴,不作定论。要点一、诉前保全受理相当严谨,要有直接、具体的证据指向。1、主张债权,保全金额严格依据转账记录的数额。2、利息、律师费等主张权利的费用部分不予保全。3、只可以保全债务人的财产,抵押人和保证人的财产不在保全范围。4、借贷关系中,权利文书与转账记录时间要吻合,债权人与转账人要一致,债务人与收款人要一致。要点二、程序性问题1、保全需交两份保全申请书、两份所含、两份当事人身份证明、两份授权。2、保函担保数额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3、保函的担保期限要"至文书执行完毕之日止"。总之,诉前保全要求权利关系明确具体,有相当的门槛。个人认为,当事人既已经提供了保函,其有能力承担保全错误的后果,法院对此是否应该适当放开,毕竟诉前保全有其紧迫性,对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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