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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医疗期满被解除,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吗?

发布者:伍波 律师|时间:2021-12-22|39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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