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戚曙光 律师|时间:2022-03-29|34人看过
法律知识:遗嘱太多,继承时以哪个为准?
案例:
甲有乙、丙、丁三个孩子,甲于2020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一份,其中写明甲的全部遗产由乙继承,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去公证机关做了公正。
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遗嘱一份,内容为其全部财产由丙继承。
四个月后,甲突发疾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看丁如此孝顺尽心,又立口头遗嘱,表示其全部遗产由丁来继承,在场的范医生和卢护士见证。
甲病情好转后出院回家修养,未再立新遗嘱。
现甲去世,甲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
解读:
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甲第一次所立遗嘱合法有效。
后甲又立代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上述案例中,甲请张律师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在场,不符合法定要件,遗嘱为无效遗嘱。
甲突发疾病时在医院立的口头遗嘱,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即失去效力。
所以,家的口头遗嘱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其病情转好后不再有效,其后甲没有再订立新的遗嘱,根据上述情况,只有第一份遗嘱合法有效,所以在甲死后,其遗产应按照第一份遗嘱由乙全部继承。
关于公正,在《民法典》颁布实施后,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已经不再作为遗嘱效力的衡量标准,所以本案中若后两份遗嘱皆为有效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与是否公正无关。
附:遗嘱订立的形式及要求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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