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春苗 律师|时间:2020-03-24|382人看过
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受此次疫情影响,很多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请问法律对此有什么针对性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答: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据此,不可抗力运用到个案中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系民事责任的部分免除或者全部免除,也即适用不可抗力条款所要解决的是系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后应否免责的问题,其适用前提为合同义务履行期已届至但债务人延迟履行或履行不能。
因此, 本次的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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