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赛强 律师|时间:2021-04-29|79人看过
礼是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以结婚为目的,男方付给女方的财物,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男女双方及家庭因为在彩礼的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分手甚至离婚。
那么离婚时彩礼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彩礼实质上是为了达成双方结婚的目的,男方家给女方家或男方给女方的赠与。
如果是男方家给女方家的彩礼,彩礼就应该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如果是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彩礼应该是归女方个人所有。
但是有的时候,女方父母在收了彩礼之后,会把这部分彩礼给到女儿,如果是婚前给到女儿,则会视为父母对女儿的单独赠与,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给到女儿,又不明确说这笔钱是对女儿的单独赠与的情况下,会因为女儿已经结婚而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因此现实生活中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彩礼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才可以进行分割。
律师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解释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
司法解释虽然明确规定了这三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但是并没有限制其他情形下可以返还彩礼,就是说,除了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返还彩礼的情形,还存在其他情形,即可以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