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绪恺 律师|时间:2019-11-20|280人看过
2015年10月,天津市宝坻区尚女士的合法房屋被无良开发商偷拆,信访机关回复尚女士说是开发商误拆。
尚女士向派出所报警,至今整整四年,派出所没有受理、立案、破案,没有对偷拆者采取强制措施。
最近,本律师接受尚女士委托后,向派出所递交《刑事控告书》,要求追究开发商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责任。
依据有关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究起点金额为5千元,尚女士的房屋价值百万,数额特别巨大,完全符合刑事立案条件。
今天,本律师来到派出所要求其依法办案,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
警官当即出具了《受案回执》,还对尚女士制作询问笔录。
尚女士合法房产遭到开发商偷拆,信访答复说是误拆,明显在庇护恶商。
尚女士报警后4年时间,公安不答复、不受理、不立案、不破案,毫无道理,涉嫌玩忽职守罪。
是否存在黑恶犯罪保护伞?尚女士已委托律师向中央打黑办、中纪委、国家监察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
律师的天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弱者呐喊。
(笔者:李赞祥律师,北京欣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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