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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居住的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

发布者:曾伟 律师|时间:2021-11-16|507人看过

无人居住的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

答案:需要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简言之,业主不得以没有实际居住为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没有人居住的房屋,也需要支付物业费。

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能怎么办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解聘物业公司;

      2.续聘物业公司。

二、业主的义务:

      1.交纳物业费;

      2.装饰装修房屋,应该事先通知物业公司。

遵守物业公司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配合物业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3.业主转让、出租房产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的职责

       1.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2.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3.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4.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怀特商业广场A座11层、13层

王海林律师:158321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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