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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法律风险

发布者:严惟一 律师|时间:2021-12-30|133人看过

春节将至

又到令大龄青年苦恼的逼婚时间!

今年过年,

你大概会听到这样、那样的亲切慰问。

亲妈:你看那隔壁的小王,小孩儿都能打酱油了,我们啥时候才能抱孙子啊!

三姑六婆:谈朋友了吗?你大伯的邻居的小女儿不错,要不要给你张罗张罗?

面对三姑六婆即将发起的逼婚攻势,

不少人动起了脑筋——

 租个女友回家过年,

 怎么样?

江苏徐州的高某和一名自称是“90后”的大学生谢某达成协议:谢某充当高某的女友,并跟高某回家,结果双方在高某家过年的时候越过了雷池,导致谢某怀孕。

高某在家里算是剩男,一直在浙江一带打工。

为此,父母隔三岔五地催促高某结婚。

去年春节前,为了向父母交差,高某只好发了份“高价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帖子。

看到帖子后,在徐州上学的“90后”大学生谢某,为了赚外快便欣然应聘了。

父母看到儿子带着一个漂亮媳妇回了家,心里乐开了花。

晚上父母张罗了一桌子好吃的,谢某也是表现得大方得体,哄得高某父母开心得不得了。

团圆饭吃好后,高某的父母心照不宣地把两人安排在一间卧室里。

谁知在酒精的刺激下,两人无法控制心中的欲火,干柴烈火般发生了性关系,几个月后,谢某竟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天,谢某突然致电高某要求见面。

谢某说自己怀孕了,要高某对其负责。

高某冷漠地问,你确定是我的孩子吗?谢某生气道,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假男朋友,你应该对我负责任。

高某有些不耐烦地说,你是自愿的,我把报酬已经给你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其中的责任又如何划分?毕竟发生性关系都是双方自愿的......

新闻中高先生就和租回来的“女朋友”因“情不自禁”而致使女方怀孕。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这意味着如果婴儿出生,高先生是要依法承担抚养责任,必须承担起作为“爸爸”的责任。

另外,这种所谓租“男女朋友”,不排除有卖淫嫖娼的嫌疑,因为这个“男/女朋友”在招的时候也是对象不特定的,如果当时有把“性行为”作为服务的内容之一,那么是有可能被认为卖淫嫖娼的。

最终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高某赔了女方3000元的人流等费用。

过年租友回家,不仅可能碰到骗局、产生纠纷, 还可能遭遇暗打色情牌的不法网站。

记者在一个租友网站的主页上就看到了很多待租的俊男美女的照片,另外还有不少租友帖,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网站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待租人的价格在一千块钱一天左右,“至于是在校大学生还是上班一族,根据要求都可以安排。

网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所出租的男女朋友相貌端正,都是经过培训的,一般不会露馅;而且除去吃饭、聊天、逛街,还可以安排其他活动。

让人诧异的是,这些待租人竟然还能接受“同房要求,但价格更高,加200元起步”。

记者也在一些租友的APP和公众号上,还搜到了定位在广西桂林的租友信息。

但当记者想要进行预约或者了解待租人的详细信息时,竟无一例外的都跳转到了收费页面,待租人的收费价格从每小时200到765元不等。

随后,记者申请加入一些租友群,但群主普遍很谨慎,记者的入群申请迟迟没有通过。

不过说白了,

租友行为其实就是一场骗局,

恶意串通到头来还是伤父母的心,

单身青年们还是不要去尝试。

租友行为容易带来纠纷,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所以在租友过程中应注意防范,择友必须慎重,并订立书面协议。

有人认为,租友合同标的是人身,人身不能作为债的标的,所以,租友合同是无效的,律师认为租友合同不是卖身合同,而是雇佣合同。

租友合同并不是针对雇员的本人,而是雇员的行为。

1、协议可以规定接吻、陪睡?

租情人过节,其本质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的体现,是雇主通过协议、合同的方式,约定受雇方履行一定义务,待完成后给付佣金的行为。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而租友合同是否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

如果只是单纯要求受雇人提供陪雇主逛街、吃饭等劳务,则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护。

但如果包含了接吻、以恋人的身份约见亲友等,则涉及到了“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质,也违反了社会公德,不属于雇佣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不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协议中约定有陪睡等性接触内容,卖淫嫖娼在我国属违法行为,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如协议中约定有陪睡等性接触内容,则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

随着租女友的人越来越多,一些黑婚介所打着大学生的名义介绍一些非正当职业的女性充当女友,从中牟取暴利,而这些“假女友”也会在被租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索要钱财。

专家提示:在租女友回家过年的行为中,双方应该签订一些协议进行约束。

但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涉及人身租用的协议是无法律效力的。

所以协议以一种结伴旅游的合同形式呈现,如涉及交通、食宿、旅游费用等等。

2、租女友期间送的礼物能否要回?

租友期间送的礼物也可以有效力。

如果送出礼物的一方在送礼物之前已清楚地知道对方是租来的“女友”或“男友”,则送给对方的礼物属于赠予物。

赠予合同自赠予物交付时生效,赠予对方的礼物不能再要回来。

如果是租友合同期间,一方的亲友基于错误地认为租友合同双方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一方的礼物,则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赠予,把已送出的礼物再要回来。

真正情侣之间的赠与,要区分是附条件的赠予还是未附条件的赠予。

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予,在对方未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时,可撤销赠予。

例如送给对方的彩礼依据习俗是以结婚为条件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分手,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如果是未附条件的赠予,例如在情人节送给对方的礼物,在赠予物交付之时,赠予合同已经生效。

分手时不能再要回来了。

综上所述,租男友或者女友回家过年,虽然是为了让父母高兴,但其实这是一种欺骗,尽管出发点是善意的,也并不是尽孝。

而且,带一个陌生人回家,对自己和家庭来说,都是很大的隐患。

身份证并不能保证一个人的人品,双方签订的协议也并不能约束一个人的行为,这份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万一在这个所谓的租赁过程中出现了人身财产的伤害,反而赔了夫人又折兵。

专家表示,大龄青年要想尽快解决个人问题,首先心理应该健康积极,不要过于强调经济收入、长相、住房等外在条件。

其次,要尽量扩大自己的交际圈,最后,不要把自己的对象同别人的对象进行不恰当的比较,以免贻误择偶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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