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钟强 律师|时间:2022-04-14|349人看过
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BJM202XXXXX号
甲方: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XXXXXXXXXXXX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XX室
乙方: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XXXXXXXXXXXX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XX室
甲方因与 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 纠纷一案,决定委托乙方律师代为参加有关诉讼活动。
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案件为 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 诉 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 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的 第一审 程序。
二、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乙方指派的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情况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代理权限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指派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乙方律师在本案中的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为准。
四、甲方职责
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陈述本案案情,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及乙方律师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并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给予配合。
如甲方向乙方律师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的、伪造的证据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案的代理且不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职责
乙方律师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完成甲方授权的事项,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守律师执业纪律,为甲方的文件资料保守秘密。
如有违反且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在已收取的律师费用限额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律师费用
为有效开展代理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案律师费用采取基本代理费+风险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 基本代理费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基本代理费第一审人民币 XXXXX 元(大写 XXX 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方支付。
2. 风险代理费
适用原告:甲方在本案中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判决等实际收到财产利益金额(非现金财产形式按当时评估价值计算) 10 日内,按实际收到财产利益金额的 XX% 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分期收到财产利益金额则分期支付风险代理费。
适用被告:甲方在本案中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判决等减损财产利益金额(非现金财产形式按当时评估价值计算) 10 日内,按减损财产利益金额的 XX% 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其他费用
1.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各项诉讼费用及可能发生的公告、公证、鉴定、审计、评估等费用,发生时由甲方另行支付。
2. 乙方律师因办理本案而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支付(北京市内免收办案费用),甲方预付办案费用人民币 XXXXX 元,大写 XX 元整,具体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据实报销。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擅自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擅自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用。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当积极认真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律师执一份、乙方处备案一份,甲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提示条款: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及乙方任何人员支付律师费用,应将律师费用按照约定全额支付到乙方律师事务所的对公账户,否则,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对此明知并承诺遵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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