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郑亚芳 律师|时间:2021-03-03|145人看过
生活中,作为消费者,遇到格式条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需要注意格式条款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符合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其次,需要注意商家是否采取合理的方式,比如加粗、加下划线的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限制或者免除商家责任的情况;
最后,如果商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时,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面对格式条款,消费者应该仔细、认真地审阅,尤其要注意与自己权利义务相关的条款,指出其中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并与商家沟通、协商。
若商家拒不更改“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拒签合同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寻求解决。
若已经与商家签订了合同,消费者可以收集、整理相关“霸王条款”材料,确定商家没有履行提示、说明的义务后,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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