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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丈夫还有义务抚养妻子

发布者:尹刚 律师|时间:2015-10-20|2670人看过

   夫妻甲乙因为双方自愿离婚,签订有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的相关手续,但是,甲乙又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双方签订了抚养协议,在一方有病,生活困难时,另外一方有义务抚养,按月支付抚养费等内容。后,甲因病瘫痪在床,乙在照顾了甲一年之后,将甲送走,以与甲已经离婚为由拒绝照顾。那么甲乙之间签订的抚养协议有效吗?乙是否能够拒绝抚养?《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负有扶养的义务。甲乙已经离婚,从法律规定上,甲乙没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因为双方自愿签订有抚养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符合《合同法》成立的有效要件。按照合同法的原则,甲乙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因而乙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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