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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发布者:肖宏健 律师|时间:2021-08-09|86人看过

工作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今

工作文书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投标书、5份制度审查意见、12份合同、协议审查意见、北京-雄安地铁贯通运营方案审查意见、PPP特许权协议修订风险、履约保函更换主体审查意见、疫情索赔意见、疫情被索赔意见、规章及政府通知解读、内控体系培训文件等。

操作记录简述:

在指导律师的带领下,参与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报价书初编工作。

参与各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办法、招标类及非招标类合同采购办法初审工作。

参与城市铁建关于新冠疫情向政府索赔法律意见初编工作。

参与广告经营方申请疫情减免费用的法律意见初编工作。

参与激光投影设备更新改造事宜的法律意见编制工作,关于该合同的折旧无依据、违反财会管理规定、违反招投标法、违法公司内部采购管理规定等向指导律师提供建议。

参与城市铁建与雄安公司地铁贯通运营事宜的法律意见编制工作,关于双方的责权利边界、责任和风险分担等事宜向指导律师提供建议。

参与贯通运营对特许权协议可能造成影响的法律意见初编工作。

参与承包方提出的更换履约保函主体如何处理的法律意见初编工作。

参与市国资委提升北京市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意见的解读工作。

参与城市铁建内控培训初编工作。

训练心得:

了解PPP模式运作的基本流程、了解疫情导致合同纠纷的处理、了解国有企业合规的一些基本要求,熟悉了制度审查原则、熟悉了合同审查原则、熟悉了法律意见书的注意事项。

在合同审查过程中,要倾听客户的需求,根据其需求进行审查或起草合同。

不管任何类型合同,一定要对接商务条款和法律条款结合起来。

要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审查合同,确保顾问单位的交易合法、合规,否则将面临合同无效的不利后果。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

刘战胜律师在实务训练中,审查制度、合同工作认真细致,得到了顾问单位的认可,希望以后在起草相关合同条款时应注意合同相对方对条款的接受度,以便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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