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易玲 律师|时间:2022-09-03|0人看过
在房屋的处理中,有的是共同共有房屋,那么对于部分拥有房屋的人在进行处理上可以私自处理吗?答案是不可以的,这需要得到共有人的签字认可才能进行处理。
遇到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吴丁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部分共有人可以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吗 吴丁亚律师提示,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处分共有房屋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该规定据此确定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共有财产的处分规则,即按份共有采取“多数决”的处分原则,而共同共有则采取“一致决”的处分原则。
换言之,部分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否则处分行为应属无效。
但部分共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屋涉及到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应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处分行为的不同情形加以处理:部分共有人与第三人就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仅意思表示一致并达成协议,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此协议应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部分共有人与第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屋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其他共有人主张追回房屋的,不予支持。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吴丁亚律师提示,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清楚相关的规定。
对于私自进行处理的情况是不能符合法律规定的,另外的共有人就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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