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区:
擅长领域:
  • 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

    我们在工作中往往会看到一些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说肯定需要想办法解决的,那么什么方法最有效最快呢,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尹刚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纠纷 2022.42.07
  • 外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们知道离婚的方式一共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对于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人来说,如果想要离婚的话,一般都要怎么进行办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外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尹刚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纠纷 2022.42.07
  • 婚外有小孩是什么罪

    两人结婚之后双方应该忠诚,但是在婚姻中可能有时候抵抗不住诱惑,与他人有了婚外情,甚至会有了非婚生的孩子,这是极不忠诚的行为,就婚外有小孩是什么罪、外面生了小孩算不算重婚罪、重婚罪的取证要满足什么条件,以下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严惟一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纠纷 2022.42.07
  • 股票上报后多长时间可以买卖
    票据法条例2022.00.04

    一、股票上报后多长时间可以买卖一般来说都有一个限售期的,这个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后,所持有的股份陆续解禁,就可以卖出了。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原始股的收益: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不上市的话,除非公司回购,或者找下家接手,这钱基本就打水漂了。公司回购和下家接手的可能基本为零。《证券法》第三十六条 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二、原始股的认购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股票上报后多长时间可以买卖是有一个限售期的,这个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后,所持有的股份陆续解禁,就可以卖出了,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提前提示付款是否丧失追索权
    票据法条例2022.00.01

    一、提前提示付款是否丧失追索权持票人提前提示付款不会造成追索权的丧失。提示付款是持票人的权利。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依据《票据法》的规定,提示付款是票据持票人的权利,所以持票人提前提示付款不会造成追索权的丧失。而追索权丧失的情形是超过追索权行使的期限,例如以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常见发票有几种
    票据法条例2022.00.02

    一、常见发票有几种常见的发票有三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3、专用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二、发票申请的所需资料1、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1张);3、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2张)、查账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以上就是小编对“常见发票有几种”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常见的发票有三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 付款行是否有追索权
    票据法条例2022.00.06

    一、付款行是否有追索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付款行是没有追索权的,持票人才具有追索权,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二、付款请求权的取得的方式持票人只有合法地取得票据,才能有效地享有和行使票据所赋予的请求付款的权利。 付款请求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1、付款请求权的原始取得付款请求权的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由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付款请求权,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方式: 发行取得是指权利人依发票人的发票行为即通过票据的交付,实现票据的实际占有,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从无处分权人手中,无恶意或重大过失受让票据,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2、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票据处分权的前手,依背书交付受让或依单纯交付转让票据而取得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分为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和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指付款请求权由转让而取得。至于转让的方式,可能是背书,也可能是单纯交付。此外,依票据法的特别规定,票据保证人因履行保证债务、参加付款人因承担付款责任、也均可继受取得付款请求权。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也称民法上的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包括依普通债权转让方式如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付款请求权。非票据法上继受取得的付款请求权,不能主张抗辩切断以及善意取得等。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付款行是没有追索权的,持票人才具有追索权,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票据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是谁承担责任
    票据法条例2022.00.05

    票据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是谁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票据未记载事项或者未完全记载事项作补充记载,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出票人对补充后的票据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 对票据未记载事项或者未完全记载事项作补充记载,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出票人对补充后的票据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出票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是否享有追索权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背书人、出票人及票据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权利。当事人行使票据权利的前提是享有合法的票据权利,包括两个方面:1、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2、持票人是合法取得票据。如果票据无效或者持票人不是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均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经公示催告被法院宣告无效后,持票人就丧失了票据权利,也就是说,持票人无权再依据票据要求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款,也不能依据票据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但是,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还有其他的法律救济途径,即持票人可以依据基础民事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票据未记载事项或者未完全记载事项作补充记载,补充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出票人对补充后的票据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太多 不知道怎么选?
  • 看案例

    看律师亲办案件,了解以往经验

  • 看口碑

    通过用户评价,反映律师水平

  • 看服务

    看律师服务记录,掌握律师情况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