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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子-刑事案件是一个寻衅滋事罪,因赔偿损失取得谅解加上情节轻微做不起诉处理

发布者:鲁焰 律师|时间:2022-04-22|95人看过

刑事案件是一个寻衅滋事罪,因赔偿损失取得谅解加上情节轻微做不起诉处理

 

 

本案代理的被起诉人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批准后,已经执行逮捕。

 

 本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 衅滋事罪,移交了法院审查起诉。

法院认为,虽然本案被起诉人施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诉 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 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 《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其家属也已经同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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